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31日-11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2-11-07 07:00:00   来源: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湖里路27号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佳塑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榕马环评〔2022〕29号

2022年11月4日

附件下载:

福建佳塑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分享到: